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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大大好!!!!!
小弟因為某些原因,8月30號要離職,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!!!!!!!
我9月6號領到的薪水是從7/22~8/30還是7/22~8/20??
如果是用7/22~8/20來算,那我10/6不是還要再領一次薪水(又要再被扣一次錢(提撥退休金+勞健保))呢???
需要有做過黑貓的大大們的解答
2013-08-24 23:18:21 補充
我是在7/2到宅急便上班的已經在8/6號領過一次薪水了(7/2~7/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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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黑貓宅急便之發薪方式是~~9月6號領到的薪水是從7/22~8/30還是7/22~8/20,則應洽詢公司確認~~~~
然而依照勞基法規定
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9條
依本法終止勞動契約時,雇主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。
(意指離職當日應依上開規定給予全額工資)
基此,你是要依照公司規定領薪,或依照法定規定爭取權益,則請自行決定之..
申訴單位:工作地勞工局
勞健保費問題
你實際離職日為8/30日,故勞保費應需繳交一個月(僅八月份),而健保因在8/30轉出(非當月最後一天),故不需繳交八月份健保費....但八月份健保費將在下(黑貓宅急便之後)投保單位計收.
至於勞退金除非你有自願提撥,否則怎會被扣勞退金.
祝順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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